10月21日,我院某科室出現一起嚴重擾亂醫療秩序的事件:一名患者在病區內自行偷拿換藥包,擅自翻閱自己和他人的病歷。該行為被醫務人員反復勸阻并制止后,該患者不但用語言威脅醫務人員,還坐地撒潑打滾,甚至揚言跳樓自殺并要醫院負責,隨后砸壞輸液架和病房衛生間洗手池,到最后還拒絕醫護人員給其正常治療。這是一種不達目的不罷休的“巨嬰”行為,已經嚴重擾亂了正常的醫療秩序。

這種“巨嬰”存在于社會各個群體、階層,他們個人極度自私,絕對地以自我為中心,沒有任何規則意識、沒有法律概念、沒有道德約束,把自己當成國家的嬰兒!
在新聞報道中,擾亂醫療秩序的大小事件里不乏“巨嬰”的出現:
2018年1月30日,臨近中午時分,杭州蕭山某醫院急診科的診室外二三十個病患依次排著隊等待醫生接診。突然,一名40歲左右的男子穿過排隊的人群來到醫生面前,替咳嗽了三天的女兒插隊看病,醫生拒絕了他的要求。沒過多久,當醫生正在詢問其他病人病情時,男子又進入診室要求插隊,再次被拒絕。隨即,該男子一把抓住醫生的肩膀,把醫生拖離辦公桌,用手指著醫生大罵,診室內的病人馬上上前勸阻。該男子用手掐著醫生的后頸,推拽到診室外繼續大罵,還堵著門不讓其他患者看病。醫院保安隨后制止了男子。
2018年8月26日凌晨4點許,一男子開車帶著一只成年金毛獵犬突然闖入廣西某醫院急診科搶救室,大聲呼喊醫生要救他的狗。當時正是急診科傷員集中入院搶救的高峰期,為保證正常醫療秩序,急診科醫生立即制止男子吵鬧的行為,要求他把寵物狗帶出醫療區,并向其解釋這里不是寵物醫院,非專業人士,無法處理受傷的寵物。該男子情緒激動并不聽從勸告,扯住醫生的衣服,威脅醫生,揚言如果狗死了就要醫生負責,要弄死醫生。醫生反復解釋,男子不聽,情緒激動,突然下跪,并大聲哭鬧。最后經保安進行強制驅離,該名男子帶著狗離開醫院。
2018年9月22日,產婦孫某在北京某醫院婦產科待產,因已超預產期,就能否剖腹產問題,產婦丈夫鄭某宇在診室外走廊處攔住當日值班的婦產科醫生赫某某,要求解決,赫醫生在解釋過程中,鄭某宇情緒激動,突然揮拳擊打赫醫生,赫醫生被迫還擊,被現場其他人員勸開。隨后,鄭某宇的妻子孫某和女兒鄭某蕊聞訊趕來,鄭某宇和鄭某蕊再次對赫醫生進行毆打,因考慮孕婦人身安全,赫醫生始終保持克制,未予還手,后被現場醫務人員及其他患者家屬拉開。
……
在“巨嬰”的世界里,自己就是世界的中心,萬事萬物都是為其服務的,思維中沒有妥協,一旦愿望得不到滿足,便會產生可怕的無助感、暴怒與被迫害妄想等,于是轉而攻擊身邊的人或物。

2018年9月25日,國家發改委、衛生健康委等28個部門聯合簽署了《關于對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責任人實施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發改財金〔2018〕1399號),對暴力傷醫、醫鬧等行為予以聯合懲戒!
根據文件精神,如果在醫療機構中實行了倒賣醫院號源等破壞、擾亂醫院正常診療秩序的涉醫違法犯罪活動,以及2014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原國家衛生計生委聯合印發的《關于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中所列舉的六類涉醫違法犯罪活動:①在醫療機構內故意傷害醫務人員、損毀公私財物的;②擾亂醫療秩序的;③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的;④侮辱恐嚇醫務人員的;⑤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器具或危險物品進入醫療機構的;⑥教唆他人或以受他人委托為名實施涉醫違法犯罪行為的;將給予其聯合懲戒。
文件規定的跨部門聯合懲戒措施共計十六條:
1.限制補貼性資金支持。
2.引導保險公司按照風險定價原則調整財產保險費率。
3.將其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作為限制享受優惠性政策的重要參考因素。
4.限制擔任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5.限制登記為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
6.限制招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按程序及時撤銷相關榮譽,取消懲戒對象參加評先評優資格,不得向懲戒對象授予“道德模范”、“勞動模范”、“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
8.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并被人民法院依法采取限制消費措施的,或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限制其乘坐飛機、列車軟臥、G字頭動車組列車、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高消費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9.將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人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通報其所在單位。
10.將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人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及其他主要新聞網站等向社會公布。
11.限制取得認證機構資質。
12.將違法失信信息作為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期貨公司的設立及股權或實際控制人變更審批或備案,保險中介業務許可或保險專業中介機構股東、實際控制人變更備案,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重大事項變更以及基金備案時的重要參考。
13.將違法失信信息作為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及分支機構負責人任職審批或備案的參考。
14.將違法失信信息作為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審批時的參考。對存在失信記錄的相關主體在證券、基金、期貨從業資格申請中予以從嚴審核,對已成為證券、基金、期貨從業人員的相關主體予以重點關注。
15.限制享受投資等領域優惠政策。
16.在申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時,將其失信信息作為審核相關許可的重要參考。
在此,希望那些“巨嬰”們能夠認真了解“聯合懲戒備忘錄”,審慎注意在醫療機構就醫期間的言、行、舉、止。這既是對他人、對社會負責,同時也是對自己負責。